投資知識 · 稅務
中概股 ADR 配息被美國扣 30%?W-8BEN 減免、台美無租稅協定的真相
- 美國對「非美國稅務居民」取得的「美國來源」股息,法定預扣稅率是 30%;W-8BEN 的主要功能是聲明你是外國人、並在有租稅協定時主張優惠稅率。但截至本文整理時台美之間並沒有生效的全面所得稅協定,所以美國來源股息就算填了 W-8BEN 通常仍是 30%。不過中概股 ADR 的股息多半屬於「外國來源」,常見情況是被底層公司註冊地(開曼常 0%、中國境內型態常約 10%)扣稅,未必真的被美國扣 30%,還要小心把 ADR 存託費誤認成稅金。
本文目錄
先搞懂:那個 30% 是怎麼來的
美國稅法對「非美國稅務居民(NRA)」取得的『美國來源』被動所得——例如美國公司發的股息、利息——訂有 30% 的法定預扣稅率。這筆錢是在配息當下就從源頭扣走、由券商或存託銀行代繳給美國國稅局(IRS),你收到的是扣完的淨額。
對台灣散戶來說,最常接觸這個規則的管道就是『複委託』或直接開美股券商帳戶買美股。要提醒的是:如果你連 W-8BEN 都沒填、身分沒講清楚,美國券商可能把你當成資料不全的帳戶,改適用美國國內的 backup withholding(近年約 24%)或直接照 30% 扣,反而更不利。
W-8BEN 到底減免什麼?台美沒有租稅協定這件事要誠實面對
W-8BEN 這張表其實有兩個功能。第一是『聲明你是外國人』,讓券商知道你不是美國納稅義務人、不該套用美國國內針對本國人的扣繳規則;這一點對每個台灣投資人都用得到。第二才是『主張租稅協定的優惠稅率』——而這第二個功能,必須你的稅務居住國與美國之間有一份『生效的所得稅協定』才能援用。
關鍵誠實:截至本文整理時,台灣與美國之間並沒有一份全面性的所得稅協定生效(近年雖有台美租稅相關立法與協議在推動,但尚未成為投資人可直接援用的協定,實際狀態請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這代表:對『美國來源』的股息,台灣人填 W-8BEN 通常只能把外國人身分講清楚,沒辦法像某些有協定的國家那樣把 30% 降到 10% 或 15% 的優惠稅率。換句話說,純美國公司的股息,填了 W-8BEN 稅率往往還是 30%。
中概股 ADR 的關鍵轉折:預扣稅看『股息來源地』,不是看『在哪掛牌』
這裡是很多人搞錯的地方。美國 30% 的 NRA 預扣,射程是『美國來源』所得;而 ADR 只是把一家外國公司的股票包裝成在美國交易的存託憑證,底層公司是中國企業,不是美國企業。外國公司發的股息,原則上屬於『外國來源所得』,本身並不在美國 30% 預扣的範圍內。
真正會被扣的,通常是『底層公司註冊地/來源國』的預扣稅,這會因為公司架構不同而差很多:許多中概股(電商、平台等)是開曼或 BVI 註冊的 VIE 架構,這類註冊地對股息常常是 0% 預扣;但若底層是中國境內註冊的公司型態(近似 H 股),中國對非居民股東的股息一般按約 10% 預扣。
所以『中概股 ADR 被美國扣 30%』這個說法,在不少情況其實是誤會:可能根本沒被美國扣,而是被底層來源國扣、或是被下一段要講的存託費咬走。實務上到底被扣了什麼,一定要以你券商月結單/對帳單上的 withholding 明細為準,不要憑印象推論。
別把『ADR 存託費』當成稅
ADR 還有一項容易被誤會的成本:存託/保管費(常見說法 ADR pass-through fee 或 custody fee)。這是存託銀行為了維護這檔 ADR 而收的『費用』,可能在配息時或每年扣一次,常見是每股幾美分。
它是費用、不是稅,但在對帳單上常和稅金列在一起,讓人一看到配息比預期少就以為被課了重稅。看到金額對不上時,先把『稅(withholding)』和『ADR 費用(fee)』分開看,往往就能解釋大半的落差。
台灣這端怎麼看?海外所得與最低稅負制
不論最後被哪一國、扣了多少,對台灣稅務居民而言,這些海外股息屬於『海外所得』,是計入『最低稅負制(基本所得額)』的項目,而不是併入一般綜合所得稅的股利。海外所得通常要全戶當年度合計達到一定金額(近年門檻約新台幣百萬元)才須計入,基本所得額本身另有相當高的免稅額度(近年約新台幣數百萬元);多數小額投資人未達門檻時通常不會因此補稅。這些門檻每年可能調整,請以財政部/國稅局最新公告為準。
已經在國外被扣的稅(例如美國來源的 30%、或中國境內型態的約 10%),在符合規定並能提出納稅憑證的情況下,有機會在台灣端做扣抵、避免重複課稅,所以務必保留券商的扣繳憑單或明細。個別情況(金額大、架構複雜、跨多個管道)建議直接洽詢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士。
免責聲明:本文為教育資訊整理,非投資建議,也非個別稅務意見;稅率、法規與費率會隨年度調整,個別情況請洽合格專業人士,或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
常見問題
我一定要簽 W-8BEN 嗎?
強烈建議簽,複委託或美股券商開戶時通常也會要求你填。就算台美沒有租稅協定、沒有優惠稅率可拿,簽了至少能確立你『外國人』的身分,避免被套用更高的美國國內 backup withholding。W-8BEN 一般有效期到簽署年之後第三個曆年年底(大約當年再加三年),過期要記得重簽,否則券商可能改用較不利的扣繳方式。
簽了 W-8BEN,中概股 ADR 被扣的 30% 會退回來嗎?
要看那筆股息是不是『美國來源』。若真的是美國來源,台美無協定,30% 不會因為你填 W-8BEN 而降低,也很難退。但中概股 ADR 的股息多屬『外國來源』,本來就不一定適用美國 30%,實際被扣的往往是底層註冊地的稅(開曼常 0%、中國境內型態常約 10%)。請以券商 withholding 明細確認,而不是假設一定被美國扣了 30%。
走港股通道買 H 股,跟走美股 ADR,扣稅一樣嗎?
不一樣。透過港股/滬深港通合格通道買 H 股,適用的是中國與香港的股息紅利稅規則(H 股對非居民常見約 10% 預扣);而美股 ADR 走的是美國券商源頭加上底層來源國。同一家公司、不同管道,稅率與費用結構可能不同,不能直接互相套用。
為什麼我實際收到的配息,怎麼算都對不上 30%?
很可能是好幾種成本混在一起:底層來源國的預扣(例如約 10%)、ADR 存託/保管費、匯率換算差、以及券商手續費。建議逐筆對照月結單上的 withholding 欄位和 fee 欄位分開看,多半就能還原出金額落差的來源,而不是單一個 30% 造成的。
這些海外被扣的稅,台灣報稅時要處理嗎?
海外股息屬於海外所得,計入最低稅負制(基本所得額),達到當年度門檻才須申報計入,多數小額投資人未達門檻通常不會補稅。已在國外被扣的稅,符合規定並能提出憑證時有機會扣抵、避免重複課稅,所以要保留券商扣繳明細。門檻與規定逐年調整,金額較大或情況複雜時請洽會計師或以國稅局最新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