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IPO限售期完全指南:控股股東鎖定36個月,其他股東呢?
深交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6年修訂,深证上〔2026〕550號,2026-04-24施行)第2.3.3條:公司股東持有的首發前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第2.3.4條: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得轉讓或委託管理該等股份。上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26年4月修訂,上证发〔2026〕42號)同日施行、現行有效,網頁通知未抽出逐條正文,主板對應條次請以該規則附件為準。解禁後能否賣、能賣多少,另受減持規定約束,本文不展開減持比例。
A股IPO限售期(鎖定期)是什麼?
直接結論: 在A股市場,公司首次公開募股(IPO)上市後,原有股東持有的首發前股份不能立即賣出——有一段強制鎖定期(限售期)。最基本的規則是:
- 所有首發前股份:上市後12個月內不得轉讓
-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承諾鎖定至上市後36個月
這兩層規則分別明文規定於上海證券交易所與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現行上市規則(均於2026年4月修訂,現行有效)。
限售期屆滿後,股份不是就可以隨意賣出——解禁只是「可以開始賣」的前提,後續減持的數量、頻率與預披露義務另有一套獨立規定,本文聚焦限售期本身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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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設限售期?
限售期的核心目的是讓原有股東(特別是控股股東)在上市後的一段時間內,利益與公司長期發展捆綁在一起:如果控股股東上市後馬上就能賣光股票走人,對其他投資人不公平,也會降低他們維護公司正常營運的動機。
從台灣投資人的角度,理解限售期很重要,因為:
- 解禁潮本身是市場訊號:大量限售股解禁時,市場往往提前預判拋壓,可能影響股價。
- 巨潮系統會提前披露解禁公告:上市公司在限售股上市流通前必須披露提示性公告,投資人可透過上市公司重大事項披露系統查詢。
- IPO打新後需要了解這些規定:參與A股打新申購後,了解上市後不同股東的鎖定安排,有助於評估後續籌碼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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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規則:各類股東的限售期
第一層:全部首發前股份,12個月
上交所主板: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6年4月修訂)》(上证发〔2026〕42號,2026年4月24日發布並生效,官方標示現行有效)附件未在網頁正文展開。寫手摘錄第5.1.4條為「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總控確認規則文號與生效日,未能下載附件核對逐字;請以交易所規則 Word/PDF 為準。
深交所創業板: 依《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6年修訂)》第2.3.3條(深证上〔2026〕550號,2026年4月24日施行,現行有效):
> 「公司股東持有的首發前股份,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
一年(12個月)是基礎門檻,適用於所有在IPO前就持有公司股份的股東,無論持股比例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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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層:控股股東與實際控制人,36個月
上交所主板(寫手摘錄第5.1.5條,附件未由總控逐字抽出): 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承諾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或委託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間接持有的首發前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該部分股份。請以上交所規則附件為準。
深交所創業板(第2.3.4條):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在36個月內不得轉讓或委託管理首發前股份。
36個月 = 3年,覆蓋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以及在創業板規則下與其採取一致行動的人。這三年鎖定期內,這些股份不能進入二級市場,也不能委託他人代為管理(防止迂迴出售)。
#### 例外情形(限量適用)
深交所創業板第2.3.4條:自上市之日起十二個月後,轉讓雙方存在實際控制關係或均受同一實際控制人控制,且受讓人承諾繼續遵守鎖定,經申請並經交易所同意,可以豁免三十六個月承諾。另有挽救公司危機等情形。此豁免不是對市場自由出售開後門。上交所對應條文請以該所規則附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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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層: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持有首發前股份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創業板規則第2.3.8條規定應按深交所規定申報並申請鎖定其所持股份;未盈利公司另見第2.3.5條。每年可轉讓比例、離職後限制屬於減持/鎖定細則,本文未核對最新減持細則條次,不寫成確定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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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情形:上市時尚未盈利的公司(創業板已核對)
依深交所創業板規則第2.3.5條,公司上市時未盈利的,在實現盈利前:
-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自上市之日起3個完整會計年度內,不得減持首發前股份
- 第4、5個完整會計年度:每年減持首發前股份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
-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同樣在3個完整會計年度內不得減持
公司實現盈利後,可自當年年報披露後次日起,按正常減持規定減持首發前股份(但仍須遵守其他限售及減持規定)。
這條規定針對以未盈利狀態上市的科技、創新型企業,以更長的鎖定期確保原始股東不在公司尚未盈利時就大量套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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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禁與減持:兩個不同的概念
解禁(限售解除):限售期屆滿,股份在法律上具備上市流通資格。深交所創業板規則第2.3.6條:上市公司申請有限售條件的股份上市流通,應在股份上市流通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提示性公告。主板對應天數請以上交所規則為準,本文不另行推定。
減持(實際賣出):解禁只是前提,真正賣出仍受減持規定約束。比例上限、大宗交易、預披露等是另一套規則,不是本篇主題,此處不寫具體百分比。
簡單說:解禁打開了門,減持規定限制了怎麼走出去。
台灣投資人觀察A股個股時,若看到「某公司X億股限售股即將解禁」的公告,需同時考慮這批股份屬於哪類股東(控股股東?機構投資人?)以及解禁後的減持意願,而非直接假設解禁即等同於同等規模的市場拋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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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裡可以查詢特定股票的解禁時間?
A股上市公司有義務在限售股上市流通前提前披露。查詢管道:
- 巨潮資訊網(cninfo.com.cn):中國官方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搜索「限售解除」、「解除限售」等關鍵詞可找到相關公告。
- 上交所(sse.com.cn)或深交所(szse.cn)公告系統:直接查詢各自上市公司公告。
如需了解更多上市公司公告的閱讀方式,可參考上市公司重大事項披露以及中國證監會的監管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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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創板與創業板和主板有何差異?
三個板市場常被拿來比較「12個月一般、36個月控股股東」,但本文逐字核對的是深交所創業板 2026 年修訂本。科創板、主板是否同一套數字,請以上交所/深交所各該板現行上市規則為準,下表不把未核對的板塊寫成已證實。
| 差異點 | 本文已核對(創業板 2026) | 其他板塊 | |--------|---------------------------|----------| | 一般首發前股份 | 第2.3.3條: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 | 上交所規則附件請自行對條 | | 控股股東等 | 第2.3.4條含一致行動人,三十六個月 | 上交所摘錄未由總控抽出附件 | | 上市時未盈利 | 第2.3.5條:盈利前三個完整會計年度不得減持等 | 科創板對應條文本文未下載核對 |
主板、科創板、創業板的上市差異另有詳細說明,限售期只是其中一個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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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
Q:「限售期」和「禁售期」是同一回事嗎?
A:在中國A股語境中,「限售期」、「鎖定期」、「禁售期」通常指同一概念——即IPO前股份在規定期間不得轉讓或出售。官方法律條文用語是「不得轉讓」,市場習慣說「鎖定期」。「解禁」則是指鎖定期結束,股份取得上市流通資格。
Q:台灣投資人透過互聯互通(滬深港通)買入的A股,是否有限售限制?
A:互聯互通的買賣對象是流通股,即已完成上市且限售期已過的股份。投資人透過滬深港通買入的A股,通常是在二級市場購買,不涉及限售股問題。限售股是IPO前股東(原始股東)所持有的股份,一般台灣零售投資人不直接持有。
Q:如果控股股東在36個月鎖定期內把股份質押,算違規嗎?
A:限售期的核心是「不得轉讓或委託他人管理」,質押本身不構成轉讓,理論上不違反限售約束。但若質押後發生強制平倉(違約處置),導致股份被強制賣出,在限售期內一般不得執行,各交易所有相關規定。此屬複雜個案,建議以交易所最新規定與具體公告為準,本文不做個案結論。
Q:解禁後一定會大跌嗎?
A:不一定。解禁是資本市場常見事件,但股價反應取決於多重因素:解禁股東類型(控股股東減持意願通常較謹慎)、解禁規模占流通盤比例、公司基本面、整體市場環境等。本文不提供股價預測或買賣建議;解禁公告的分析應視個別情況,複雜個案建議諮詢有執照的投資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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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喵宇宙 Meow Universe」製作,過程使用 AI 工具協助整理與撰稿,發布前經 AI 覆核,未經逐篇人工覆核。內容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數字與可否申請請以文中列出的官方來源最新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