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分紅不達標被ST新規:三年累計未達30%且低於金額門檻才觸發,不等於退市
根據滬深交易所2024年修訂的《股票上市規則》,A股主板上市公司若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累計現金分紅低於年均淨利潤30%且累計分紅金額低於5000萬元,同時最近一年淨利潤為正值,即可能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ST)」,但ST不等於退市。
中國A股市場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現金分紅不達標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ST)」機制。這是A股投資監管框架的一次新增硬約束——它不是強制每家公司必須分紅,而是針對「有盈利、有盈餘,卻連續多年幾乎不分紅」的公司,透過ST警示提醒市場注意風險。
理解這套機制的觸發條件、豁免規則以及ST與退市的關係,對於評估A股個股持有風險有實際意義;對台灣投資人而言,若你持有追蹤A股的基金或個別A股相關工具,也有助於理解為何部分公司在年報季前後股價波動較大。
觸發ST的五個前提條件
這套機制的正式名稱是「現金分紅不達標實施其他風險警示」,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司2024年4月16日的官方答記者問,觸發條件如下:
同時滿足以下全部條件,才會被實施ST:
條件一:有盈利 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淨利潤為正值(即上一年不能虧損)。
條件二:有盈餘 母公司財務報告年度末的未分配利潤為正值(即帳面上確有可分配的留存盈餘)。
條件三:三年累計分紅比例不足 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累計現金分紅總額,低於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年均淨利潤的 30%。
條件四:三年累計分紅金額不足門檻
- 主板(上交所主板、深交所主板):三年累計現金分紅低於 5,000萬元人民幣
- 科創板、創業板:三年累計現金分紅低於 3,000萬元人民幣
注意:證監會答記者問寫的是,只有當三年累計的分紅比例與分紅金額都沒達到要求時,才會被實施 ST。比例低但金額已過門檻,或金額低但比例已過 30%,都不是這則答覆裡的觸發組合。回購注銷能不能計入分紅,本輪未在這則答記者問原文核到,以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為準,本文不寫成已確認。
豁免情形:高研發投入企業可免ST
證監會答記者問先說明,規則條件有考慮科創板、創業板研發投入大、部分企業仍處行業發展早期;接著寫:研發強度大(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累計研發投入占累計營業收入 15% 以上)或研發投入大(三年累計在 3 億元以上)的企業,即使分紅未達上述條件,也不會被實施 ST。這則答覆沒有寫「主板一律不適用」。是否按板塊限縮,以滬深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原文為準。
ST和退市(*ST)有什麼不同?
這是最容易被混淆的重點。中國A股的股票警示有兩種層級:
其他風險警示(ST):提示投資者關注特定風險,不會因此退市,達標後可申請撤銷。
退市風險警示(\*ST):公司面臨退市風險,若未在限期內改善達標,則面臨退市。
「因分紅不達標被實施ST」屬於「其他風險警示」,採用 ST 前綴,不是 *ST(退市風險警示)。公司被加上分紅不達標ST後,不會僅因此原因退市。公司若在後續年度改善分紅至達標水準,可向交易所申請撤銷ST。
關於 ST 股的交易規則(例如漲跌幅限制),可參考本站ST股漲跌幅5%說明。關於A股退市的整體機制,可參考A股退市機制與ST制度。
何時開始算、會不會很多公司被 ST?
證監會這則 2024 年 4 月 16 日答記者問,是配合當時股票上市規則修改的說明。後續滬深交易所修訂的《股票上市規則》自何時對哪三個會計年度做第一次考核,以規則施行條款為準;本輪未在這則答覆裡核到「首個考核期必為 2022–2024」,因此不把這個年份寫成已確認事實。
同一則答覆用 2020–2022 年度數據測算,說滬深兩市可能觸及該標準的公司數量僅 80 多家。那是測算,不是後來實際被 ST 的家數。媒體後來點名的個別公司,本輪未對到交易所處分或風險警示公告原文,不列公司名稱。
判定流程:什麼時候確認是否被ST?
公司的分紅情況在年報披露後,由交易所按規定評估。一般流程為:
- 公司披露年度財務報告及利潤分配方案(通常4月底前)
- 交易所審核三年累計分紅是否達標
- 達標者正常;不達標者,交易所發出風險警示通知
- 公司股票代碼前加ST,漲跌幅限制同步調整為±5%
因此,年報季(每年3月至4月)是觀察分紅達標情況的關鍵時間窗口。關於A股財報披露時程的整體安排,可參考A股財務報告披露時程。
對台灣投資人的意義
直接買A股個股的台灣投資人(原則上不存在):台灣人原則上無法直接開立A股帳戶,因此這項分紅達標機制對你的直接影響近乎為零。
持有 A 股 ETF:成分股若被實施 ST,會不會被指數剔除、權重怎麼調,以各指數編制規則與基金公開說明為準。本文不假設大型指數一定自動踢出 ST 股。
透過滬股通、深股通買A股個股:若你持有的個股被實施分紅不達標ST,你仍可繼續持有或交易,但每日漲跌幅限制將從±10%(主板)縮窄至±5%,流動性可能隨之下降。
本站關於中國證監會(CSRC)與交易所監管架構的整體介紹,可參考中國監管機構:證監會、上交所、深交所。
重要說明
本文所述的三年累計分紅比例(30%)、金額門檻(主板5,000萬元、科創板創業板3,000萬元)、研發豁免條件,均引用自中國證監會官方答記者問(2024年4月16日)及滬深交易所2024年修訂的《股票上市規則》,查證日為2026年9月12日,規定現行有效。上述數字屬政策設定值,監管機構可能調整,以最新官方公告為準。
本文為公開監管規則整理,不對任何個股或基金的分紅情況做評估或預測,不構成投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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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Q:三年累計分紅比例30%怎麼計算?是每年30%還是三年加總?
是三年加總的累計金額,對比三年年均淨利潤。具體計算為:「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累計現金分紅總額」除以「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年均淨利潤」,若結果低於30%,則分紅比例不達標。要注意「年均淨利潤」是三年淨利潤的平均值,不是加總值。
Q:公司今年大虧損,還會被分紅不達標ST嗎?
不會。觸發條件之一是「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淨利潤為正值」,若公司最近一年虧損,不滿足前提條件,不會因分紅問題被ST。
Q:分紅不達標ST,會影響控股股東賣股嗎?
根據相關規定,分紅不達標的公司,其控股股東的減持行為受到額外限制。具體限制條件以交易所正式公布的規則為準,官方未說明全部細節,本文不代為補充或臆測。
Q:如果公司ST了,過幾年分紅達標,可以去掉ST嗎?
可以。官方規定,公司在被實施分紅不達標ST後,若後續年度的三年累計分紅恢復達標水準,可向交易所申請撤銷其他風險警示。撤銷條件和程序以交易所正式規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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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本文為公開監管規定整理,非投資建議、非證券投資顧問服務。法規細節可能調整,請以中國證監會及各交易所官方最新公告為準。個別情況請洽合格專業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