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量化交易申報制度:2024年新規先報告後交易,高頻標準是每秒300筆
根據中國證監會〔2024〕8號公告,A股程序化交易(量化交易)投資者必須「先報告、後交易」,每秒申報或撤單合計達300筆以上、或全日合計達20,000筆以上,屬高頻交易,面臨差異化監管。
A 股自 2024 年 10 月 8 日起施行《證券市場程序化交易管理規定(試行)》。證監會把「程序化交易」定義為透過電腦程式自動生成或下達交易指令、在證券交易所進行證券交易的行為,並寫市場通常稱為量化交易。台灣投資人多半是買 ETF、或經滬深港通手動下單,通常不是這套報告義務的直接對象;若機構用程式化策略做北向交易,則另依交易所辦法。本文只整理公開規定,不是投資建議。
制度背景:為什麼要管量化交易?
中國A股市場的程序化交易規模自2010年代後期持續擴張。中國證監會 2024 年 4 月 12 日新聞發布會(市場一司司長張望軍)說:當時程序化交易投資者持股市值約占 A 股總流通市值 5% 左右,交易金額占比約 29%。這是發布會當下的說明,不是查證日的即時統計。
2019年《證券法》修訂時已將程序化交易納入法律規範範圍。中國證監會自2023年9月起,先指導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建立先行報告制度,再於2024年5月發布全面性行政規定,使量化交易監管有了完整的法規依據。
核心制度:「先報告、後交易」
根據中國證監會公告〔2024〕8號《證券市場程序化交易管理規定(試行)》(2024年10月8日起施行),程序化交易投資者須向交易所申報以下資訊後,才得進行程序化交易:
- 帳戶基本資訊:帳戶持有人身分、管理機構資訊
- 資金資訊:帳戶資金規模相關資訊
- 交易資訊:策略類型、使用的交易系統等
- 軟體資訊:交易軟體名稱、版本等
這項「先報告、後交易」的硬性要求,意味著未完成申報的帳戶不得進行程序化交易。存量帳戶(《規定》施行前已在操作的)須在規定期限內完成補報。
高頻交易的認定標準
高頻交易被列為差異化監管對象。上交所 2023 年 9 月 1 日《關於加強程序化交易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上證發〔2023〕145 號)把「最高申報速率每秒 300 筆以上,或單日最高申報筆數 20,000 筆以上」列為重點監控事項。證監會 2024 年 4 月 12 日發布會也說,交易所當時的篩選標準是每秒最高申報速率 300 筆以上,或單日最高申報 2 萬筆以上。
上交所 2025 年 4 月 3 日就《程序化交易管理實施細則》(2025 年 7 月 7 日施行)答記者問,把認定標準寫成:單帳戶每秒申報、撤單筆數合計最高達 300 筆以上,或單帳戶全日申報、撤單筆數合計最高達 20,000 筆以上;並提到高頻投資者須在一般報告之外,額外報告伺服器所在地、系統測試報告與故障應急方案。本輪打開的細則落地頁本身只有施行日期,數字以 2023 年通知與這則答記者問為準。深交所是否逐字相同,以深交所原文為準,本文不代為保證兩所全文一致。
北向(滬股通、深股通)程序化交易同樣適用
這一點對透過滬深港通北向通道參與A股的境外機構特別重要:北向程序化交易同樣納入申報管理,執行相同的交易監控標準。具體辦法由滬深交易所另行制定並公布。
對台灣個人投資者而言,透過港股通(滬股通、深股通北向通道)以手動下單方式買賣個股,通常不涉及程序化交易申報義務;但若有境外機構透過量化策略操作北向資金,則受此規範約束。你可以在本站 北向資金查看方式與解讀 了解北向資金數據的意義。
對不同管道的台灣投資人有何影響?
台灣投資人最常使用的A股相關管道,受此新規直接影響的程度如下:
買A股ETF(在台灣或香港掛牌的中國指數基金):ETF基金管理公司若使用程序化策略操作其持有的A股部位,須依規申報;這屬於基金的合規責任,不直接影響你作為ETF投資人的操作。對你可感知的影響,可能是基金的換手成本有所調整(若基金過去有高頻操作習慣)。
透過滬股通、深股通手動下單:個人投資者以一般委託方式下單,不受程序化交易申報制度約束。
QFII/RQFII機構:使用程序化策略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受北向同等適用規定約束,須依交易所另行公告的辦法辦理申報。
監管架構與處罰機制
未依規定履行申報義務、或申報後實際交易行為與申報內容不一致的投資者,交易所可採取監管措施(包括限制交易),情節嚴重者由中國證監會依法處罰。中國證監會與各交易所的監管架構可在本站對應指南進一步了解。
相較之下,融資融券(保證金交易)制度是另一個對A股流動性和波動性有結構性影響的機制,同樣受到嚴格監管,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對照參考。
資訊揭露方面,巨潮資訊網(cninfo.com.cn)是中國A股上市公司公告的官方發布平台,也是查詢各項監管通知的重要第一方來源。
重要提醒
本文描述的是中國監管機構頒布的官方制度規定。以下幾點請特別注意:
- 施行時程:《管理規定》自2024年10月8日起施行;上交所實施細則自2025年7月7日起施行。本文查證日為2026年9月12日,各項規定均現行有效,但監管機構可能隨市場情況調整細則,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 非投資建議:量化交易規範的存在,不代表量化策略一定好或壞;本站不對任何投資策略提供建議或推薦。
- 個人責任:台灣投資人若透過機構帳戶或其他方式直接參與A股程序化交易,請自行確認申報義務並洽合格法律或合規顧問。
---
常見問題
Q:什麼是「程序化交易」?和「量化交易」是同一件事嗎?
中國法規定義的「程序化交易」是指透過電腦程式自動生成或下達交易指令、在交易所進行交易的行為;監管機構在法規中使用「程序化交易」,市場上一般慣稱「量化交易」,兩者在中國監管語境中指的是同一類行為。
Q:高頻交易的門檻每秒300筆,對普通散戶有影響嗎?
一般手動下幾筆委託,通常不是這套「先報告、後交易」的對象。是否構成程序化交易,看法規定義:有沒有透過電腦程式自動生成或下達交易指令;不是只看有沒有到每秒 300 筆。高頻門檻是程序化交易裡面的再分類,不是「沒到 2 萬筆就一定不是程序化交易」。
Q:台灣人買了追蹤滬深300的ETF,需要擔心量化新規嗎?
不需要個人擔心申報問題。ETF的合規責任在基金管理公司。若基金在A股的操作涉及程序化交易,由基金依規申報,你作為受益人無需自行申報任何事。潛在的間接影響是:若基金調整了操作方式,可能影響其追蹤誤差或換手成本,但這屬於基金層面的事,與本申報制度的規範對象有關。
Q:北向資金的量化操作受限後,市場流動性會受影響嗎?
這是市場觀察者關注的問題,但本站不對市場趨勢或流動性變化做預測。官方未說明此規定對整體市場流動性的預估影響。投資者可關注官方後續統計資料與市場公告,自行判斷。
---
聲明:本文為公開監管規定整理,非投資建議、非證券投資顧問服務。法規細節可能調整,請以中國證監會及各交易所官方最新公告為準。個別合規問題請洽合格專業人士。